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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阴:推进干部能上能下 激发干部干事活力
  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解决了长期困扰干部队伍建设的难点问题,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把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实处的坚定决心。
  主要认识
  干部能上能下是彰显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机制,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问题,充分调动全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干部能上能下是疏通领导干部能下的重要渠道。建立健全调整退出机制,让不适应经济发展和从严治党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受惩戒、让位子,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不作为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涉及追责和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党的纪律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干部能上能下是树立正确选人用人的风向标。能上能下使领导干部从根本上对自己的工作有了重新认识,树立了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干部中提高对能上能下的认识,让干部、群众知道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性、必要性,支持和理解干部能上能下的工作,同时让每个干部清醒的认识能上能下是作为干部的思想、素质教育提升的必修课,促使干部树立“为官”不是终生职业的观念。让每个干部都能做到既有上的愿望,也要有随时下的心里准备,正确对待个人的升降、进出,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主要做法
  华阴全面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机制,遵循“重基层、重实干、重业绩”的导向,畅通干部进出口渠道,让优劣干部“上下”动起来,激发干部干事活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注重实绩、鼓励激励,让“能上”的干部有舞台。坚持多渠道了解干部、近距离接触干部、多侧面观察干部,对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陈旧观念,敢于大胆使用。今年以来,华阴先后运用“三项机制”调整干部154人,其中在项目建设、全域旅游、脱贫攻坚及本职业务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符合鼓励激励机制的138名干部得到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使用,充分体现了注重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尤其在今年脱贫攻坚工作中,共提拔了9名在脱贫攻坚主战场的优秀驻村第一书记,在工作中,他们思想站位高,为民服务意识强,不怕吃苦,敢于担当,实绩突出,得到群众一致好评,发挥典型和标兵的正面引导作用越来越明显,通过“让能者上”,增强干部干事动力,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追赶超越的主动性。
  综合研判、实事求是,让“能下”的干部心服气。畅通干部进出口渠道,让优劣干部“上下”动起来。让下的干部服气。让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干部“下来”。对在重大工作中出现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急迫感,出现重大失误的干部,让其下来。采取调离岗位、免去现职等方式予以调整。先后免去了一名镇党委书记和一名部门党组织书记职务。让履职能力差、工作成效差的干部“下来”。通过对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研判,结合平时的表现一次性提出了对8名工作履职不力干部免去领导职务的调整意见,按照“三项机制”中“能上能下”对担任镇党委书记、副镇长、组织委员、纪委副书记等职务的8名干部按照“能下”,进行了免职。实行实名制推荐干部,全面加强绩效考核,对在考核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一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因自身要求不严格,不适应岗位要求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免职。让缺乏担当意识、责任意识不强的干部“下来”。多方面听取意见,对履职不力、工作平庸,对两名因身体健康及家庭原因较长时间达不到履职岗位要求,工作成效差的领导干部,按照“保待遇、腾位子”的思路,鼓励其退出领导岗位,结合本人意愿,免去了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让接受组织处理、违纪违法的干部“下来”。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干部,一律先免职接受组织调查(截止目前,根据检察院检察工作建议,已有2名领导干部在被立案审查阶段,被免去领导职务,配合组织调查);对受到党纪严重警告处分,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干部根据情节严重,不宜继续担任现职的,一律免职(截止目前,已有6名领导干部因严重违纪,被免去领导职务);受到行政处罚、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免于刑事处罚,一律做免职处理(截止目前,已有2名领导干部因受到行政处罚被免去领导职务)。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给“能下”的干部留机会。对存在问题的班子进行专项研判、重点研判和跟踪研判,并把综合研判作为常态化机制,作为识人选人用人前置环节。对一些“下”的干部建立考核机制,经过“补短”变化较大的,表现较好,因工作需要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使用,真正使“能下”服气,促进“能上”有为。随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绝不能允许干部犯错,有错就要受到应有的惩罚。然而,“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干部犯了错,无论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还是被组织调整,这都是其为犯下错误付出的必要代价,但同时也应给其彻底躬身自省、改正错误的机会,“不能一棒子把人打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犯错干部时时刻刻体现的是组织的信任和爱护。正所谓,“知耻而后勇”,释放组织的善意,让干部当常怀感激之心,在工作中迸发干事创业激情。
  今年以来,华阴对“能下”的干部区分对待。区分违纪和违法。干部是小问题的,没有达到严重到违法乱纪的程度,不一棒子打死,暂时免去职务或停职反省,加强教育批评,留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区分责任和担当。区分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本质并不坏,只是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工作热情下降,还有些是对中央八项规定认识不足,自我要求不够严格等等问题,这些问题只要在上级党组织加强监督和约束之下,基本上都可以到得改正。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教育,他们的思想问题、作风问题都得到有效解决,他们的创业精神和干事态度肯定也得到转变。区分履职和实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为官不为”、重点工作排名靠后、推进工作不力、班子不团结等,属于可控范围的,属于批评、提示教育过后能够改正的,留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年以来,华阴市重新使用了三名已名免职干部,给了他们重塑自我,奋发有为的机会。(中共华阴市委组织部)